(1)所有的早产儿均建议母乳喂养;
(2)推荐出生体重<1800g的早产儿,建议应在母乳喂养同时,将母乳强化剂加入挤出的母乳中进行喂养;
(3)不能母乳喂养的低出生体重儿,出院后建议使用早产儿过渡配方奶;
(4)在能够母乳喂养、但无母乳强化剂的情况下,可给予直接哺乳+早产儿配方奶(补授法)至矫正胎龄38-40周,之后转换为直接哺乳+早产儿过渡配方奶喂养(补授法)。
无锡市儿童医院公共卫生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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